广州助孕是一种新的观念,新的趋势。在现今社会里人类文明高度发达,依然有不少不孕不育的夫妇。随着人工生殖科技的迅速发展,七十年代以来,欧美各国陆续开始有人委托代理代妈怀孕生子,广州助孕是一种解决不孕不育的临床选择。
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生效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曾明确做出过规定,即: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广州助孕技术!而为了避免因这一规定过于空泛而缺乏操作性,《办法》还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违法实施广州助孕的法律责任,即: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、3万元以下罚款,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我国有关法律对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”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。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,只能以医疗为目的,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、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。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、受精卵及胚胎。 代为他人生育的代妈通常称为代理代妈(也被称为广州代妈,广州助代妈亲,代母),雇佣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称为委托方(也称为委托人或委托父母)。虽然我国对此领域的法制控制力量监督严格,也出现了许多违法,不合格的广州助孕机构。广州助孕问题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。
广州助孕是指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,将其卵子(或广州助孕志愿方卵子)与丈夫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,在广州助孕志愿方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行为。广州助孕分为体外受精(试管婴儿IVF)和人工授精两种方式。没有任何身体接触。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。
广州助孕 [3] 是一种新的观念,新的趋势。现今人类文明高度发达,但仍有许多不孕夫妇无法拥有自己的小孩。随著人工生殖(IVF_ET)科技的迅速发展,七十年代以来,欧美各国陆续开始有人委托广州代妈怀孕生子,以完成生儿育女的愿望。广州助孕在国外已经成为了解决不孕症的一种临床选择。
美国至今至少已有两百名以上的小孩是藉由这种方式出生的。许多州都有广州助孕中心,它们还共同还组织了一个名为“白鹳”的广州代妈协会。之所以用这个名字,是因为相传白鹳会给人带来婴儿,是故以之来象徵广州代妈。
广州助孕不涉及性关系,因而它是属于人工生殖技术的一种。

广州助孕一般分为四种:
一为精子、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,借用广州代妈的子宫,也称作“完全广州助孕”。
二是精子来自丈夫,卵子由广州助孕者提供,经体外授精(试管婴儿)后,由广州助孕者怀孕生育;
三是精子来自需求方,卵子由广州代妈提供,经人工授精后,由广州助孕者怀孕生育,二三种都是“局部广州助孕”;
四为卵子由妻子提供,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广州助孕者生育,这种方式也是“局部广州助孕”,据说英国科学家已经发明了让男人广州助孕的技术。